(中国航空旅游网讯www.cnair.com 通讯员:朱庆娟)5月21日9时许,北京南苑机场公安分局派出所二警组民警接到机场安检站报警:旅客“许某”的身份证件与本人需要核实。民警立即出警,对“许某”初步盘查,她神色慌张,言语混乱,对身份证上的相关信息无法说清。
民警认为该女子存在可疑情况,将其带至派出所内进一步检查。通过信息查询、特征比对,民警发现尽管该名女子与身份证上的女子容貌相似,但存在细微差异,初步认定该女子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嫌疑。
在进行数次对比、反复询问后,该名女子最终承认真实姓名为马某,33岁,所持许某的身份证是其朋友的,因本人多次违反航空购票规定被列为重点人员,不能购买机票,并称曾经使用许某的身份证件多次乘坐火车和住店。
民警对马某详细讲解了使用身份证的重要性和唯一性,告知其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13时34分许,该女子因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女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