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旅游网讯 通讯员 张树瑞 高峰)2014年3月24日,塔城机场安检站在对塔城至乌鲁木齐GS6540次航班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时,查获小口径子弹一发。
3月24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左右,X光机操机员在对图像判包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有疑似违禁物品,随即要求该名旅客配合开包检查。经过仔细检查后确认为一枚小口径子弹,长约2.5厘米,直径约为0.6厘米,安检值班人员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立即将当事人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爆炸物品类乘机。在此,塔城机场提醒广大旅客,切勿携带违禁物品登机,杜绝安全隐患,避免为您的出行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