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出台相关公告和规定保护黄山机场净空环境
2013年8月15日上午,黄山市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制定并发布《黄山屯溪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公告》和《黄山屯溪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是本次会议的第二项研究议题。黄山机场分公司党委书记就黄山市制定并发布《黄山屯溪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公告》和《黄山屯溪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必要性法律依据和起草及审查过程作了专题汇报。会议同意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黄山屯溪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公告》和《黄山屯溪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通过电视、报纸和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
《黄山屯溪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公告》内容包括净空保护区域范围、管理规定、禁止行为等九条;其核心内容为净空保护区域的划定(用地标建筑物或自然物体以及大地坐标在地形图上标注);《黄山屯溪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共八章四十四条,内容包括总则、净空保护组织机构(含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净空环境保护(主要是建筑物、构筑物及障碍物的管理)、电磁环境保护、升空物体管理、影响飞行安全活动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
黄山屯溪机场为4D机场,目前属于安徽第二大机场,也是皖、浙、赣三省交界唯一对外籍航班开放的国际机场。机场离市中心城区仅5公里,距经济开发区3-6公里,距休宁县城区直线距离不到7公里,是全国机场距离市区最近的机场之一。黄山市将以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美丽中国,黄山先行”活动,城市建设正处在跨越式发展当中。但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先后出现了一些未经审核或超越审核高度的高大建筑物(构筑物),机场净空保护的压力与难度也越来越大。由于地形地貌所限,我市均无合适场址新建机场,保护好现有机场的净空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如再不断出现人为新增障碍物,对4D标准机场的运行构成了严重安全隐患,将直接导致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强制性提高机场运行标准,限制航线航班的运营、关闭夜航、单跑道运行,直至关闭机场。机场净空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制定并发布《黄山屯溪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公告》和《黄山屯溪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可以较好地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使得黄山机场在保障航空安全的同时,对促进黄山市乃至安徽省的对外开放,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起着重要的和积极的作用。 (黄山机场综保部 程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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