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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杏报道)3月3日14:00左右,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3航站楼值机区域的工作人员们正井然有序的在为旅客们办理乘机手续。值机员韩佳一边办理手续,一边询问柜台前的旅客:“林女士,请问您托运的行李中有没有危险、贵重物品?”林女士说:“我的箱子里有一个打包好的工作设备,你帮我贴一个易碎标签。”值机员在行李上贴好易碎标签,忽然又补充了一句:“请问您的设备上带有锂电池么?”“哎呀,你不说我都忘了,有两块电池,打包设备的时候我把电池拆下来随手装到行李箱里了,应该不会超标,我们一直用的都是这个电池,你看看。”说着林女士从行李箱中取出两块电池递给了值机员,值机员接过电池看了看后拿着其中一块说:“林女士,您的这块电池上没有标注额定能量,也没有相关可以换算的数据,根据锂电池的运输规定这样不能确定额定能量的电池存在安全隐患,是禁止携带和托运的。另一块电池上就明确标出额定能量为80Wh,是可以随身携带的。”林女士急忙接过电池翻来翻去看了几遍说:“确实没有标注,这是一块临时找的备用电池,不知道是从哪里找来的,也没有注意过。谢谢你的提醒,为我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否则我的行李肯定会被安检卡下来的。回去我也跟同事宣传宣传,以后在这方面要多注意。”最终旅客将那块标注不明的电池让送行人员带回,办理好乘机手续顺利成行。
随着便携式电子产品越来越多的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许多电子产品也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备品。为了您及其他旅客的出行安全。南航新疆分公司提示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含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锂电池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块,且不能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及不能确定其额定能量的(如标注不清或没有标注数据的锂电池)锂电池或电子设备禁止携带或托运。
南航新疆分公司地服部: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