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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乌鲁木齐机场安检在T3航站楼查获一起旅客携带柴油乘机事件。
当日早晨08:20左右,安检人员在检查前往郑州的CZ6985次航班托运行李时,在一名旅客的行李中查获用饮料瓶装的柴油一瓶。在询问旅客时,旅客解释说是样品。最后经检查员确认,是一瓶柴油。根据民航相关法律规定,柴油属于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随后,安检人员按相关规定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乌鲁木齐机场安检提醒广大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请勿携带违禁物品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