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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乘机上百万画作托运中遗失

http://www.cnair.com 2011-08-12 09:15:28 来源:航空旅游网

    近日陈先生乘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班从汕头抵达北京,托运价值上百万的画作遗失,目前已报案但尚未查证警方正在处理中。


    陈先生说:“他乘坐CA1348航班由汕头飞往北京,下飞机后他站在C49号传送带出口处等待自己托运的物品,等到传送带上已经没行李了也没看到我的。”陈先生称托运的物品是一幅装裱好的价值上百万的画,外面用纸箱壳包,尺寸约80×90厘米。在咨询行李查询处超规行李处均无果,随后陈先生报案警方查看监控录像后表示,未看到有类似陈先生描述的物品从C出口通过。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东航站区派出所民警表示,已对当天国航三名相关货物搬运人员做了笔录,两名负责将托运物品卸下飞机的工人称,曾见过与陈先生描述外观相似的物品,并表示印象中好像将该物品放在行李车最外侧,而负责将物品由行李车送上传送带的工人则表示对类似物品没有印象。对于“曾有工人见过类似物品”的说法,国航行李查询处经理表示,尚未获知此消息,但其认为可能性不大,“工人每天要接触上万件行李,而陈先生所描述的物品外观也很常见。”目前仍在寻找陈先生所说之物,并在配合警方调查此事。


    国航行李查询处经理称,由于人手及成本问题,只能在每个出口安排两个工作人员,“高峰时即使配10个人也查不过来,而且旅客排成长队查对的过程,也会对通道畅通造成阻碍。”陈先生说,办理托运时未表明价值,也未办理保价,“找不到只能索赔。


    国航行李查询处经理表示,贵重物品在托运前应告知,发生遗失,对于普通托运物品,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按每公斤100元标准赔偿。对此,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春玉称,如果托运物品是航空公司丢失,航空公司毕竟未尽到安保义务,如果乘客能够证明丢失的确实是贵重物品,航空公司还是要负赔偿责任的。对于每公斤赔偿100元,杨春玉说,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类似的侵权赔偿数额一般上调了。而且,航空公司仅在格式合同中称100元的赔偿标准,涉嫌限制了乘客权利,涉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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