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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今儿午夜起 打车多加一元燃油附加费

http://www.cnair.com 2011-08-09 14:35:00 来源:航空旅游网

     


    从今天8月10日零时起,您打车时除了要按计价器付费外,还要额外多付1元燃油附加费。昨天,沈阳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已进入倒计时,部分出租车司机已拿到燃油附加费发票和收费标识。


    从沈阳市旭龙出租汽车公司了解到,公司已从税务部门领取到1000本燃油附加费发票,正在按照车牌顺序向公司所属的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发放,但目前尚不够全公司2000余辆出租车的驾驶员使用,公司有望今日领到足额的票据。燃油附加费发票按本购买,每本100张,售价4元钱,每张面值一元钱,司机需手撕发票给付乘客。


    “早期要把票据买足了,因为大家都不习惯,只有拿着票据和收费标识才有底气和乘客说明,要不拒付你也没啥说的,就跟当时机打发票一样,适应一下就好了。”的哥刘玉龙表示。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识为绿黄相间,不干胶性质,上面标明收费金额和用途。8月10日起,驾驶员应在出租车副驾驶前仪表台立面处张贴燃油附加费收费标签,向乘客公示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由于燃油附加费是根据油价调整,所以标识将不会和出租车运营价格标签粘贴在一起,便于以后取消时取下。


    另外,沈阳市交通局要求,驾驶员在收取车费和燃油附加费时,应按照乘客要求分别给付运费和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运费发票为计价器打印发票,燃油附加费发票为定额专用发票。凡未在车内向乘客公示收费标准或不能按规定给付定额专用发票的,不得收取燃油附加费。另外,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时间为10日零时起,提前领到发票和收费标识的出租车司机不允许提前收取燃油附加费。市民如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96123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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