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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4日乌鲁木齐机场安检人员在T3航站楼查获一起携带鞭炮乘机事件。
上午09:00,安检人员在检查前往伊斯兰堡的CZ6007航班的托运行李时,发现一外籍旅客的行李中有可疑物品,经开包检查确认为鞭炮100响2板、擦炮一盒。据了解该旅客系商人,携带鞭炮和擦炮是为了当样品。
根据民航相关法规规定,鞭炮等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是被禁止携带乘机的。安检提醒广大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携带危险、违禁物品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