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晚20:30分左右,安检总站货物检查室在对一单由乌鲁木齐发往北京的96件货物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货物托运书所报的品名与货物安全检查时不符,检查其中一件货物时有些异常,于是便要求货主进行开包检查。后经检查发现这件货物是奎屯-乌鲁木齐-北京,塑料外包装的货单填写品名是电子琴,但打开检查发现,却是用礼品黄金搭档的纸盒子经过伪包装没有拼装的违禁物品---弩。
随后,按照规定,货物检查室对整单货物交由机场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弩是一种杀伤力很强的武器,国家明文规定严禁个人携带弩进行托运、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