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查获一起携带口红式电击器乘机事件。
当晚19时,前往北京的古女士在乌鲁木齐机场T1航站楼接受安全检查,安检员在X光机图像中发现其随身行李中有一只电击器,开包检查后除发现一只口红外,没有其它疑似物品。经反复检查最终确认这只口红是一只电击器,检查员差点就被这只外形酷似口红的电击器所蒙蔽,检查员将情况报告后,安检部门将古某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机场安检提醒广大的乘机旅客,乘坐飞机时要按照民航的规定托运和随身携带行李物品,不遵守规定的将会给自己的行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