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受到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的影响,海南航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的相关规定,从2010年10月27日(出票日期)起重新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价格,具体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㈠ 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燃油附加费;
㈡ 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军残、警残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
㈢ 按成人正常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另外,记者获悉,若旅客因非姓名差错进行客票换开业务时,客票日期涉及从10月27日之前变更至10月27日(含)以后,将按照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退票业务将按照燃油附加费实际收取金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