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人员查获故意隐藏违禁品办理托运手续事件。
当日8:15分,安检人员在检查一名旅客的交付托运行李时,通过机检设备发现有类似照明设备的物体,经过询问,旅客介绍是一具充电式手电筒,随即执勤安检员对其行李进行开包检查。此时旅客自行迅速将行李中手电筒取出并交安检员查验。细心的安检员通过旅客略显慌张的神情怀疑其旅客夹带其他物品,迅速对行李进行仔细检查。经查,该名旅客将具有相同外观的电击器与手电筒进行叠加交付托运,想借此逃避安全检查。安检人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旅客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在乘机旅客中,类似夹带,隐匿违禁品于托运行李事件时有发生。安检提醒乘机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的乘机安全,请勿夹带违禁品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