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海平、陈江波)根据民航总局公安局《民用航空在用旅客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规定》(MD-SB-2009-001)、《民用航空旅客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最低运行内控标准》(MD-SB-2008-001)等相关规定,安检总站成立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民航在用旅客行李X射线安检设备定检领导小组,并派专人对辖区机场分片区进行了设备定检工作,相关定检工作已于八月十八日完成。
期间对辖区克拉玛依、库尔勒等12个支线机场的在用旅客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严格按照民航总局要求进行了检测,使总站对所属的安检设备有了更详尽的数据记录,获取了宝贵的经验,为下一阶段的设备定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设备定检的完成标志着民航新疆辖区机场在用旅客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定期检测第一阶段工作的圆满完成。对提高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及所属14个支线机场在用旅客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管理,推进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安检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