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旅游网 > 航空旅游新闻 > 民航新闻 > 正文
东航将自2009年11月1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马来西亚销售的吉隆坡始发至中国内地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航线 销售地 调整前标准 调整后标准 吉隆坡至中国内地 马来西亚 人民币200 人民币300 上述各航线的燃油附加仍以YQ表示,征收方式不变。 此外,其他国际及地区航线的燃油附加维持现有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