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旅游网讯:(通讯员:赵娜)《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4月1日经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新疆机场采用集中、分批、分层次的方式组织对《条例》进行宣贯学习。
目前,新疆机场领导已于5月4日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讨论、学习;5月7日下午新疆机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条例》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要求各中层生产保障单位和各机场要把《条例》的宣贯学习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融入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中去,并于5月11日-6月30日期间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讨论,组织考核。6月15日-6月30日,新疆机场对各单位学习宣贯《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取人员现场问答、考试。新疆机场将把此次宣贯学习情况纳入安全业绩监测工作。
新疆机场希望通过宣贯活动,引导和帮助新疆机场各级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员工掌握《条例》内容,加深对《条例》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和遵章守纪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科学决策的能力,规范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促进新疆机场整体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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