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旅游网讯:7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荔波县遗产管理办公室获悉,为使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有章可循,荔波组织编制的《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专项规划》日前获省人民政府批准通过。《规划》提出,荔波保护规划期为20年,计划投入6.3亿元人民币对遗产地进行全方位保护和管理。
据悉,为支持荔波遗产地保护,省政府从2009年至2015年从省财政安排1000万的遗产保护基金。
目前,荔波已开始着手对特殊地质遗迹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等实施有效保护。荔波要求:保护区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禁止砍伐野生植物,破坏林木植被、野生动植物种源繁殖、生长、栖息环境;核心区除管理需要和经批准的科学考察外,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在保护区内,禁止开山、采石、采矿、挖沙、烧砖瓦、烧石灰和围堵填塞河流、溪流、湖泊、山泉、瀑布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地质地貌的行为。尚未开发的溶洞,要予以封闭;已经开放的溶洞,经营者应当保护好景观的自然风貌。在保护范围内开设新的旅游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根据各景区景点的环境容量和游览线路,制定旅游高峰期疏导游人流向的具体方案,禁止超容量接待游人。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