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严肃查处了海南省盐务局(盐业总公司)组织部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公款出国旅游案件,给予省盐务局局长邢福煌、副巡视员杨登昌、人事处处长陈作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副局长石奇哲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62.98万元违纪款项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出国旅游费用全部由个人支付。
尽管公款旅游一直为公众舆论所诟病。但是公款旅游俨然形成某种气候,一些干部往往把出国考察访问当成了身份的象征、炫耀的资本、官员间互相攀比的指标。据统计,2007年,湖北省因公出访人员达1.9万人次。除了少数因意外曝光的公款旅游案例外,公款旅游仍然方兴未艾。像去年曝光的几起公款出国旅游事件,如果不是网友在地铁意外捡到那份出国考察清单,这样冠冕堂皇的公款旅游活动根本不会曝光,更不会被捅到纪检部门。中央三令五申整治公款旅游,可事实上还有多少地方仍然在重复“外国奶牛认识中国人”的老笑话?
公款出国旅历来都是严厉禁止的,是违纪的行为,这点应该所有官员都知道,可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在它国的领土上有谁能监督,有谁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即使回来要写考察报告,有的也是由旅游团一手包办,写出来的东西无懈可击,这就使一些利用公款旅游的官员更加无所顾忌。
为了有效地整治公款旅游,对公费出国应该实行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从出国的线路、行程到出访的内容,尤其是费用支出以及经费来源,一定要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