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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士“防狼”欲托运催泪瓦斯上机

http://www.cnair.com 2009-01-17 12:18:31 来源:航空旅游网

        通讯员   陈小荣  1月15日早上9点12分,一名女士准备乘坐CZ6901次航班回北京,在办理乘机手续托运交运行李时,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人员其行李进行了X射线扫描时发现可疑物品,开包检查从行李包内取出2瓶喷罐,安检人员很快就判断出是催泪瓦斯罐。此类物品一经喷出,可立即对周围人产生强烈刺激作用,是一种自卫器具,是被严禁带上飞机的物品。

       该旅客解释是为防身用,误以为此物品可以放入交运行李内托运。安检人员对其行李进行详细检查后,确定行李没有其他危害航空安全物品后,扣下催泪瓦斯对其放行。

       为保证广大旅客乘机出行安全,乌鲁木齐机场安检总站温馨提示您:催泪瓦斯为国家法律规定的禁运物品,非执行公务的军人,警察,法院等国家工作人员乘坐民航班机时一律禁止托运、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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