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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长的权力有多大?

http://www.cnair.com 2015-09-02 19:28:50 来源:航空旅游网
    我们知道,在飞机航行期间,保障旅客和航班安全是机长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那么,机长在飞机上到底有哪些权力和使命,又为何受到如此关注呢?
 
    机长与船长一样,在飞行中拥有法律赋予的最高管理权限。《民用航空法》第46条明确规定,在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机上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做出处置,即在事先没有计划安排的情况下,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进行诸如中断起飞、实施复飞、改变航向、迫降等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吵架、威胁、故障等意外情况发生后,如果机长认为事态无法控制且无法确保安全时,可以执行返航、迫降等飞行方式来保证公众安全。例如,某航接到匿名电话威胁称,航班上装有炸弹,该机长当即决定驾驶飞机备降武汉机场;两位中国旅客在国际航班上斗殴,机长决定立即返航;某航班在起飞后不久发动机便发生机械故障,机长备降广州白云机场。
 
    同时,机长还享有“治安管理权”。根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机长对飞行中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和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例如,当机长认为某人在航空器上已犯或者行将犯罪、有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时,可对犯罪或违法嫌疑人采取合理措施;对于危害航空器上良好秩序的违法嫌疑人,机长有权在民用航空器降落的任何国家的领土上令此人离开航空器。
 
    我们知道,航班上的“辱乘”言论实则既是一种对机组人员的人身侮辱行为,也是一种扰乱客舱秩序的行为。英国早在2001年    就修改了旅客乘机条例以打击“流氓旅客”,对机场工作人员态度粗暴无礼的旅客将被禁止登机,在飞机上对机组人员进行威胁、谩骂或使用暴力的旅客将被赶下飞机。
 
    无独有偶。2012年2月,一对中国夫妻乘坐美联航客机由美国关岛返回上海,登机后因为行李放置问题与空姐发生言语冲突,被视为扰乱客机内秩序,影响飞行安全,从而被赶下飞机。当然,即便是在长期将旅客视作上帝的国内航空公司运营的航班上,如果旅客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客舱秩序,机长出于安全考虑也会正常行使权力,做出拒载决定。
 
    机长的其他权力还包括机组人员决定权、受委托转递外交邮袋、以航行日志作为运行证明和在特定空域内作为公司代表办事等。虽然在国际层面上,《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早就陆续赋予了机长这些权力,但关于机长权力的全球共识并非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通过多次事故或空难教训换来的,而且今天仍在被不断验证。当然,法律赋予机长权力的前提是确保航空安全。正因为机长肩负着机上数百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他才有权力对一切突发状况作出决策。
    南航新疆分公司  赵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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