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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机场公安分局快速反应 严肃处理一名寻衅滋事人员

http://www.cnair.com 2014-08-05 10:21:51 来源:航空旅游网

 

  2014年7月30日,北京南苑机场公安分局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人员十二日。

  29日22时35分,南苑机场候机楼到达厅有旅客惊慌向外奔跑并失声大叫“打人了”。巡逻民警当即发现,迅速跑向出事现场,发现一名黑衣男子挥舞着一个拖把,一路向北追赶周边乘机旅客,并用拖把猛砸通道处公共玻璃门。民警一边快速疏散周边旅客,一边通过电台报告值班所长。在民警和旅客共同配合下,该男子被成功制服,处置期间无旅客受伤。

  民警依法将寻衅滋事男子带回派出所,该男子满身酒气,情绪激动,无法回答民警问题,处在醉酒状态,民警遂用约束带依法对其进行约束至30日早7时酒醒。后经讯问,该男子29日晚喝了7两白酒,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记忆,甚至不知道怎么来到南苑机场。

  由于该男子的行为影响到候机秩序,造成恐慌,情节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该男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常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破坏公共秩序,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喝酒本身是怡情养性之事,喝多了,个别人会在酒精作用下丑态百出,尤其在公共场所,若是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不仅会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对自己、对家人也是百害而无一利,到时追悔莫及。

  北京南苑机场公安分局

  通讯员 韩璐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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