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会公布调查15家航空公司发现,票买愈特惠,退费额愈少;并仅4家公告更改机票手续费,其他只能退票重订;且荷航收预定费,新加坡航空对订位没取消,收费近新台币1万元。
暑假旅游旺季到,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召开「航空机票改、退代价高」记者会,公布以上讯息。
消基会董事长张智刚说,消基会7月初随机抽样15家航空公司,发现仅荷兰皇家航空预定机票要收费,网路订票收新台币500元,电话订收费1250元,且开票付费时,并不会抵扣票价;其他业者则不先收费。
他并说,只有4家航空公司对消费者更改机票上的名字、性别等情况,有公告手续费,分别是国泰航空及港龙航空若航程未接搭其他航空公司收800元,含其他航空公司收1200元;以及澳门航空收800元,新加坡航空收25美元。
其他航空公司则都要求退票重办订票,当中复兴航空规定要改姓名,须退票方式办理,并收取退票手续费,例如国际或直航线收费700元。
此外,消基会还发现退票手续费差很大,最低700元,最高是新加坡航空公司,对於NO-SHOW的人,即未如期搭机,也没在起飞前数小时告知取消,会被收费100到300美元,逼近新台币1万元,金额相当高。
消基会董事黄鈺生说,消费者订机票若订得逾特惠,退票金额会退得愈少;若又是来回特价票,且经旅行社订票,搭单程后要退票,退回的金额会连一半都不到,因為航空公司及旅行社都要扣手续费,且已搭的单程会抵扣掉的是原价。
他提醒消费者,儘量在确定行程后再订机票,订后要知道开票期限,儘量逼近期限再开票(开票期限通常在起飞前1个月),以免衍生上述诸多情况,因為开票之前没有金钱交易,不会有上述收费问题。
他补充,依据「国内线航空乘客运送定型化契约范本」明订,改、退票手续费,国内航空公司收票价的10%到25%,国际航空公司则须充分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