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换证需通过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机场进行使用手册、文件资料、设施设备、人员情况的审查,民航地区管理局经过审查,认为机场管理机构的申请符合《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所规定的条件时,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机场申请,并把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批准文件、监察员签字的手册一并交与机场管理机构。
机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1月7日由机场安全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换证工作启动会议,成立了机场换证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并以项目管理的形式进行分工、推进,要求参与换证工作的干部员工,在完成航班保障工作的同时,完成伊宁机场使用手册的修订、相关保障协议签订及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工作。按项目推进计划在各部门进行自查及职能部门检查的基础上,找出在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弥补不足,不断完善机场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运行保障能力。
伊宁机场将以此次机场使用许可证换证为契机,巩固成果,整改不足,进一步完善机场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机场安全管理水平,为伊宁机场2015年运行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讯员 张裕浩 新疆伊宁机场 安全质量管理部 电话1809989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