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旅游网讯 通讯员:陈华 李晓阳)11月15日UQ2516航班安检通道检查员在对旅客箱包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个充电宝安培数值高达60000毫安,经过计算此充电宝额定能量值为300瓦特时。我们日常用的充电宝都在几十瓦特时到100瓦特时不等,像这种超大容量充电宝是首次查出。充电宝在工作过程中释放热量,其主要物质“锂”,活泼度较高,此类生产厂家不明,没有安全标示的充电宝极易产生自燃现象,危害航空安全。《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明确了旅客可带充电的能量范围和数量,公告称,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瓦特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瓦特时但不超过160瓦特时,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同时,如果额定能量超过160瓦特时的充电宝,则严禁携带。此外,公告还规定,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此公告一出伊宁机场安检加大了对乘机旅客携带充电宝的检查力度,很大程度的降低了充电宝对航空安全造成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