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股东协议 限制国航提全购
国泰航空(00293)两大股东太古(00019)及国航(00753),日前在港交所(00388)权益披露中,再次申报双方为一致行动人士,并首次上载了当年国航入股国泰时的股东协议文件。文件显示,当太古、国航等股东,只要各自的持股在15%以上时,皆不可以提出全购国泰,并且不可以接受第叁方的全购要约,除非有关全购要约是获得国泰董事会推荐。意味除非国泰首肯,否则国航将无法主动向国泰提出全购。
国泰日前披露的股东协议源自2006年,当时国泰向国航及中信泰富(00267)(现称为中信股份)提出全购港龙航空,然后太古向国航、中信泰富转让国泰持股,同时国泰亦入股国航,形成国泰、国航互控的股权结构。直至2009年中信泰富悉售国泰股份予国航,自此国航持有国泰29.99%权益,太古则持股45%,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士,合共刚好持股74.99%,只要任何一方再增持,都会触发75%的全购临界线。
禁投资其他港航空公司
当年的股东协议披露了多项条款,限制国航日后增强对国泰的影响力。例如国航不可增持股国泰逾29.99%,亦不可参与国泰及港龙的日常管理,并不得投资除国泰及港龙以外、以香港为基地的航空公司。
同时,太古、国航及中信泰富,只要各自的持股在15%以上时,皆不可向国泰提出全面收购,亦不可接受第叁方的全购要约,除非要约得到国泰董事会推荐。
去年市场曾一度揣测国航或会全购国泰,惟太古一直表明无意卖盘。如今这条款表明,除非得到由太古控制的国泰董事会同意,否则国航将无法主动突击,提出收购国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