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新疆飞行部制定驻西宁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根据管理局、股份公司及分公司要求,南航新疆分公司飞行部特制定驻西宁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1.飞行人员必须经过针对一般高原复杂机场运行的理论培训方可进入西宁机场实施运行。
2.机组人员准入条件:飞行人员应具备在一般高原机场200小时或以上的飞行经历时间,或者总计300小时或以上的机长经历时间,西宁机场带飞/检查不少于2次。
3.西宁机场起降必须由机长亲自操纵完成。
4.严格执行飞行前准备制度:
(1)驻外机组应按时完成飞行前网上准备;
(2)飞行机组应完成不少于30分钟的预先准备(如次日航班起飞时刻过早,可在前一日进行预先准备,并做好相应准备签到记录);
(3)飞行前直接准备,机组应不迟于预计起飞时间60分钟前登机。
5.对驻外机组成员的管理采取机长负责制,机组驻外期间由机长对本机组全体成员进行监管;所有驻外机组成员必须服从机长的管理;机长对驻外机组成员的行为负有监督和报告的责任,不正常事件信息由机长报告所在分部,由分部审核后报送安全管理室。
南航新疆分公司 盛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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