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旅游局出台《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在充分了解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及大型旅行社、商业银行在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方面的做法,并多次与银监会沟通的基础上,首次规范了出境游保证金的制度。
按照通知要求,出境游保证金一律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收取,不得以现金方式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账号。
针对漏洞频出的收取出境保证金现象,旅游百事通一直坚守相关原则,通过实施“担保函”制度和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解决出境游保证金难题,实现“0保证金”出游,如需缴纳保证金的也由各地公司向供应商出具担保函。现按国家旅游局最新要求,的确需要收取游客出境游保证金的,均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全力杜绝了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也避免了通过个人账号收取的现象。
与此同时,凡是经由旅游百事通出境旅游所签订的合同中,都会明确标注:旅游者根据旅行社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请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缴纳保证金。从而起到了再次防范的作用。
近期,各地都曝出了旅行社向游客收取 “出境游保证金”,但游客按期返回后,旅行社逾期未返还押金,引发游客聚集投诉的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也是因为长久以来对保证金并无明文规定,所以,很多旅行社收取保证金逐渐发展成为行业潜规则,收多收少根据情况而定,甚至存在资金收取后去向不明的现象。对此,旅游百事通一直坚守原则,秉承“让旅游回归美好”的愿景,一直坚守担保在先,托管在后的政策,从未发生过一起因“出境旅游归来保证金未返还”的事件,也为广大用户出境旅游降低了门槛,减小了难度。
旅游百事通营销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只要能提供本人亲属或公司的书面担保,也可以达到保证金的相关效果。同时,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提升,出境后逾期不归的情况已经极为少见,“旅游保证金”完全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