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巧誉)记者从南航新疆公司了解到,今日(出票日期2015年1月5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创五年来最低。
2015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南航销售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30元燃油附加费。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创五年来最低。
南航新疆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初,燃油附加费分别是120元和70元,对比现在的30元和10元,确实下降了很多,让打飞的性价比越来越高。”
据了解,按成人普通票10%计价的婴儿仍免收燃油附加费,而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800公里(含)以下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