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旅游网讯 为积极响应民航局关于无人机安全管理的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收集、分析与处置流程,新疆机场集团运管委于近日组织开展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题学习宣贯活动。
本次宣贯活动重点解读了《办法》的三大核心内容:一是事件定义与分类,明确中型和大型无人机在飞行准备至结束阶段发生的航空器损伤、人员伤亡或影响安全的情况,需按事故、一般事件、紧急事件、非紧急事件四级分类上报;二是信息报送程序,要求特定类、审定类及拥有50架以上中型或10架以上大型无人机的开放类合格证持有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并通过UOM系统或民航安全信息系统实时报送;三是责任与监督机制,强调事发单位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民航局鼓励个人通过自愿报告系统提交安全隐患线索,形成“政企协多方联动”的监管合力。
培训结合近年来无人机违规飞行导致航班避让、跑道侵入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办法》中紧急事件(如无人机与有人机相撞、空中失控等14类场景)及非紧急事件(涉及航空器运行、机场运行、空管保障三大类)的判定标准与处置流程。参训人员通过模拟事件信息填报、应急响应流程推演等环节,进一步掌握信息报送程序及信息报送时效性要求。此次宣贯不仅是对新规的“学深悟透”,更是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查漏补缺”,机场集团运管委将以此为契机,完善机场集团无人机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信息传递“零延迟”。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无人机安全管理迈入精细化、标准化新阶段。机场作为低空经济的关键枢纽,需通过制度完善、技术升级和多方联动,严格执行《办法》,推动无人机行业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展望未来,随着新规的深入落实,机场将成为低空安全治理的核心力量,无人机行业也将迎来更安全、更高效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