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要求全员做到“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严禁酒后驾车,安全文明出行。二要加强法规法纪学习,坚决克制侥幸思想、麻痹思想,牢固树立“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三要做到自重、自律、自爱,切实把杜绝酒后驾车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不仅自己做到“酒后不驾车,开车不喝酒”,同时要劝导家人和朋友杜绝酒后驾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我们普遍遵从的行为准则,更是党员干部应当守住的底线。从通报案例看,这些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受到法律惩处,甚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极其深刻。”支部书记田晓斌坦言。
严管就是厚爱。对于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不单是为了让违纪违法人员“亮丑”,更重要的是提醒所有的人员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与会人员表示,一定要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 ,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行为底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养成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