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旅游网讯 2016年的金秋时节,各个地方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节日模式”,从具有民族特色的“古尔邦节”到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中秋节”,紧接着又将迎接即将到来的万众瞩目的(2016年9月20日至9月25日)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盛大开幕和举国上下欢庆的“十一国庆节”。浓浓的节日气息除了为商家、各旅行社引来人气,无形中对人们的交通畅行也产生了极大影响。
进入夏季以来,乌市交管部门不断加大对交通客运企业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教育。分别在2016年6月底,由乌市交通运管局召开“乌鲁木齐市上半年公交行业交通违章处理通报会”,会上,乌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首先严肃通报了120起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涉及违规违法的九家重点公交客运企业,并就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知识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再教育再宣传。随后,在7月底,由自治区新疆高院联合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乌市33家客运企业负责人及200余名出租车和公交车从业人员代表开展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活动,对近年来审理“醉驾”刑事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讲解,尤其是2015年以来发生5个典型醉驾案列,分析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并提醒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醉驾的危害性。综上所述,针对节假日期间,酒后、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期,道路运管部门及交警队已经熟悉掌握了节假日期间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酒驾!
新疆民航机场快线结合地面旅客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实际特点,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发现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要及时提醒,确保安全;二是对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坚持“不能流于形式”“严抓细管”和“叮、关、跟”的教育、管理原则,对思想上、服务言行中和驾车操作时存在问题的驾驶员及时指正教育并视情处理;三是加强驾乘人员服务规范、服务水平与行车实操技能的定期考核;四是坚持“奖惩分明”“奖勤罚懒”的考核原则,对零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对违规违纪的驾乘人员视情进行批评教育、警示、通报和停车反省等措施;五是从其他客运企业多发事故中汲取教训,加强对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此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通过交管部门的严厉监查和打击力度,告诫并警示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杜绝违法驾车行为,充分认识醉酒驾车、超速、超载的严重危害性,避免心存侥幸,自觉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为乌市“双创”城建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希望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请在行车中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使单位、个人、乃至全社会都逐渐形成禁止酒驾、文明驾车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