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旅游网讯 通讯员:张志勇 胡继善)继8月11日拘留一名隐匿刀具欲乘机的旅客之后,8月13日,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乌鲁木齐机场候机楼派出所又对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作出拘留决定。
2015年8月13日早晨,乌鲁木齐机场T2航站楼安检工作人员报警称,发现一名女性旅客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欲过安检乘坐飞机。随后候机楼派出所将该旅客带回值班室进行审查,经查该旅客准备使用其朋友江某的身份证乘坐飞机,由于其行为已经违反法律,严重扰乱机场工作秩序,候机楼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陈某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机场公安民警郑重提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民航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扰乱民航运输秩序、危害航空运输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旅客乘坐民航班机出行前及时了解通告内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守法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