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筹建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民航新疆地区管理局初审同意。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拟筹建的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由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海南省海口市,注册资本约为人民币98亿元,主要从事国际、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约为人民币91亿元,主要从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和其他国有资产投资及咨询服务。
拟筹建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0%;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二、筹建负责人
张京生,海航新疆分公司总经理
三、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四、基地机场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五、拟批准的经营范围
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从乌鲁木齐始发的港澳台和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六、拟使用的航空器
B737型飞机
七、专业技术人员来源
公司组建初期,飞行、机务、乘务等专业技术人员拟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引进。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kj_zheng@caac.gov.cn
民航局运输司
2013年10月29日